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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學生身份別
Category
undergradu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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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dmissions.ntu.edu.tw/zh-hant/apply/degree-students/admission-inform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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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dmissions.ntu.edu.tw/zh-hant/news/%f0%9f%93%a2-transfer-admission-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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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T05:54: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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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身份別

**Source**: https://admissions.ntu.edu.tw/zh-hant/apply/degree-students/admission-information/student-status/
**Parent**: https://admissions.ntu.edu.tw/zh-hant/news/%f0%9f%93%a2-transfer-admission-2026-international-sophomore-september-entry-opening-soo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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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身份別

境外學位生分為國際生、僑生、港澳生及陸生等4種類別。不同身分別所適用的法規、申請管道以及學雜費金額皆不同。在開始申請之前,請先確認自己符合哪種身分別,以及可透過哪些方式提出申請。

## 身分規定

- ##### 國際學生

  國際學生身分規定

  以國際學生身分申請入學的學生,須符合教育部公布最新「[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10001)規定。 如違反辦法,經查證屬實者,將撤銷其入學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其本校畢業資格,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

  國際學生資格認定如下:

  符合以下各類狀況之一者,得依規定申請入學:

  1. 僅持有外國國籍者
  2. 同時持有外國國籍與中華民國國籍者(註一),必須未曾在臺設有戶籍(未具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且最近連續居留海外(臺灣、大陸、香港、澳門以外)6年以上(註二)
  3. 曾經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兼具外國國籍,但申請時已向內政部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達8年,且最近連續居留海外(臺灣、大陸、香港、澳門以外)6年以上者(註二)
  4. 同時持有外國國籍與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者,必須未曾在臺設有戶籍(未具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且最近連續居留於臺灣與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6年以上(註二)\

  註一:根據「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子女自動有中華民國國籍。

  註二:申請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海外時間\*為8年以上。

  \*連續居留:指每曆年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120日。以擬入學當學期起始日期(2月1日或8月1日)為終日計算之。若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10001)第2條規定且具相關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

  申請生須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

  若您同時符合僑生資格,必須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且未於申請入學當學年度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
- ##### 僑生

  僑生身分規定

  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以僑生身分申請入學的學生,都需要符合教育部公布最新「[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00001)」規定。如違反辦法,經查證屬實者,將撤銷其入學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其本校畢業資格,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僑生資格認定如下:

  1. 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欲申請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須連續居留 8 年以上)
  2. 取得僑居加簽或是僑居地長期(永久)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

  連續居留海外

  亦即不待在臺灣、大陸地區、香港、澳門超過規定的天數。

  海外:指臺灣、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連續居留:指華裔學生每曆年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120日。若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00001)第3條規定且具相關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僑生申請回國就學者,連續居留海外期間之採計,以計算至當年度海外招生簡章所定之申請時間截止日為準。但其連續居留年限須計算至申請入學當年度8月31日始符合規定者,不在此限。
- ##### 港澳生

  港澳生身分規定

  以港澳生身分申請入學的學生,都需要符合教育部公布最新「[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30007)」規定。如違反辦法,經查證屬實者,將撤銷其入學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其本校畢業資格,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港澳生資格認定如下:

  1. 香港或澳門居民,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
  2. 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年以上者。(欲申請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須連續居留8年以上)\

  連續居留境外

  亦即不待在臺灣超過規定的天數。

  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港澳居民連續居留境外期間,其每曆年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不得逾120日。但符合[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30007)第3條規定且具相關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 ##### 陸生

  陸生資格認定如下:

  1. 大陸籍學生。
  2. 須設籍於京、滬、蘇、浙、閩、粵、鄂、遼八省市者。\

  申請方式:

  陸生一律需透過「[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https://rusen.stust.edu.tw/cpx/)」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陸聯會。

### 境外學位生身分別測驗

透過回答幾個簡單問題找出您的學生身份別

[開始](https://oia-eligibility-check.web.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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