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天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受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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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天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受理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点击量:366
办理流程:
1.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津大学正式教职工,按照学费标准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并完成
报到注册手续之后,下载填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导师审核签字;
3.就读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持申请表到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6.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申报材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办公电话:022-85356086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预计时限:每学期期末
新校区办理地点:1895行政楼A309
老校区办理地点: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传递至北洋园校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寒暑假除外),服务时间:8:30-12: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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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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