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办理证明指南
Source: https://dag.tsinghua.edu.cn/info/1038/2849.htm Parent: https://dag.tsinghua.edu.cn/ywzn/cdxz.htm
清华首页 · 学校概况 · 组织机构 · 档案馆 · 业务指南 · 查档须知 · 正文
档案馆
人事档案办理证明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25访问计数:
\
\
一、办理范围
档案馆为人事关系或学籍在本校的师生员工办理出生、亲属关系、无刑事制裁、曾用名等证明材料。
\
二、办理手续
1.在“清华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人事档案服务申办”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2.三个工作日后凭档案馆统一印发的“利用人事档案材料介绍信”,由人事档案相对人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人事档案负责人或人事档案员批准,携带办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馆215房间领取。
3.开具证明采用本馆统一格式。
4.开具证明必须严格依照档案材料如实填写,不允许主观臆测。不得出具档案材料中没有的或与档案内容不符的证明。
\
三、申请方式
2.搜索微信公众号“清华大学档案馆”,在左下角“服务指南”中的“人事档案服务申办”填写并提交申请。
3.利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清华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在左下角“服务指南”中的“人事档案服务申办”填写并提交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