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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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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Source: https://osa.nccu.edu.tw/CSRC/en/news/41-%E6%A0%A1%E5%85%A7%E4%BA%A4%E9%80%9A%E5%AE%89%E5%85%A8%E5%AE%A3%E5%B0%8E?start=10 Parent: https://osa.nccu.edu.tw/CSRC/en/news/41-%E6%A0%A1%E5%85%A7%E4%BA%A4%E9%80%9A%E5%AE%89%E5%85%A8%E5%AE%A3%E5%B0%8E

110年交通安全月--機車安駕宣導

北市監理所行文告知本校有關機車安全駕駛之相關事宜,說明如何協助監理所進行宣導,及如何安排機車安全講座等,以下為本校所進行之有關宣導。

一、機車防禦駕駛

騎乘機車上路,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對於其他用路人不當的交通行為及所處交通環境觀察,要有一定認知,避免危險。\   機車駕駛人要建立「防禦駕駛」觀念:\ 1. 自己遵守交通規則,但別人不一定會遵守:例如通過紅綠燈路口也要小心有無闖越紅燈之用路人。\ 2. 你看得到他,但他不一定看得到你:這種狀況常會發生在大型車視野死角,機車騎乘除遠離大型車外,也不要進入車輛視野死角。\ 3. 機車騎乘,在你看不到的視野內即潛藏危險:機車行進中有可能被其他汽車或大型看板遮蔽前方部分視野,此時應減速,保持安全距離。\ 4. 預留自己安全位置:天氣炎熱,機車駕駛人為了要躲避烈陽,常在距離路口很遠地方,看到有遮蔽處就隨機在車道上停等紅燈,會增加自己與後方來車危險。

二、大專校院公車進校園

機車是大學生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我國大專校院多達170餘所,部分學校位於彎道較多、坡度陡的山區,騎乘機車發生事故的機率則相對提高,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101至103年青年人口(18-24歲)機車事故件數每年約占機車事故件數之34.2%為最高,每年平均死亡人數約為181人。尤其,許多大專院校地處偏僻,缺乏公共運輸服務,學生不得已以機車代步,更使得事故率居高不下。

交通部為解決大專院校學生騎乘機車事故肇事率偏高之問題,乃推動「大專校院公車進校園」計畫,積極協調各大專院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及各區監理所改善大專院校之聯外公共運輸問題。

具體做法:

1.提供公路公共運輸供給

2.完善校園周邊候車設施

3.行銷學生搭乘公共運輸

4.提供動態資訊與回饋機制

成果:

1.公路公共運輸供給完善

透過本計畫之執行,總計進行15條路線之調整與4條路線之新闢,15所學校中共計有10所學校允許公車行經校內各站點繞駛,另5校因受限校園腹地之關係則僅能停靠於校門口周邊。

2.公路公共運輸載客數增加

平均每月載客數約有4.5萬人次學生搭乘,顯示透過供給方式確實能激發潛在需求,另與既有路線改善(延駛或繞駛)相較,採新闢路線增加供給之方式更能帶動學生使用公共運輸需求。

3.騎乘機車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減少

本計畫之執行宗旨係透過公共運輸之供給轉移大學生使用機車之機率,也期透過減少機車之使用減緩青年事故件數及事故傷亡,透過本計畫之執行,已使淡江大學蘭陽校區、中華大學、大葉大學、雲林科技大學及景文科技大學在事故數及傷亡數兩項指標均有明顯下降。

4.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品質提昇

為能進一步提昇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品質,本計畫除完善公路公共運輸供給外,也透過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之補助內容,協各學校提供高品質之公共運輸服務。

5.各校配套措施

為能凸顯本計畫之辦理成效,確實落實學生減少使用私人運具及轉移部分旅次運具使用至公共運輸,各校也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主要包含:減少機車停車證之發放、塗銷校內機車停車位、補助學生搭乘公車費用、辦理搭乘公車體驗及道安宣導……等。

以下為交通部行文至本校,告知有關自行車行車之安全之宣導事宜,希望本校協助推廣有關自行車之交通安全,透過管道播放有關自行車交通安全的宣導影片,以下為本校所宣導之內容。

三、自行車行車安全

根據交通部104~108年的調查顯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亡的兒童及少年(6~17歲)高達109964人,平均每天就有60為兒童及少年在交通事故中受上或身亡。而事故當事人排序,若用國小、國中、高中做區分,自行車在各個年齡層發生事故的比例皆高,需要特別注意。

同時,根據警政署107年的自行車死傷人數統計,未成年在所有自行車交通事故中比例最高,佔據23.46%。這樣的結果可能是兒童在從「行人」到「駕駛人」的身分轉換時,不知道自行車「慢車」的特性,將自己當成「輪子上的行人」,導致騎乘時忽略了應有的交通安全,釀成意外。因此,兒童及少年階段的自行車安全教育就非常重要,也能銜接未來道路駕駛時的基本能力。

自行車安全宣導有以下幾項重點須注意:

1.未依照通行順序禮讓其他車輛

2.未注意前車狀況

3.左轉彎未依規定

4.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5.違反特定標誌(線) 禁制

6.開啟車門不當

7.逆向行駛

8.起步未注意其他車輛、行人安全

依據交通部104~108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兒童及少年在身為第一當事人或第二當事人時,發生車與車事故類型最主要的三個原因為側撞(45.8%和36.3%)、路口交岔撞(11.4%和10.8%)和同向擦撞(9.7%和13.5%)。

以下是三個主要事故可以改善的部分:

1.側撞-依循規定騎乘,查看後方來車

2.交岔撞-注意來往車輛,遵守通行優先順序

3.同向擦撞-注意鄰車動向,保持安全間隔。

希望未來兒童及少年都能學習並遵守慢車駕駛人的相關規定,以保護行車安全。

四、兒童安全通過路口

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的統計,107年未滿12歲兒童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為17人,受傷則為8053人,平均每天就有25人受傷,大約是一個班的學生人數。

「交通事故」已連續3年居位居兒童死傷原因首位,其中有六成跟任意穿越馬路有關。

家長該怎麼做,才能減少兒童交通意外:\ 1.父母不可在馬路對面喊孩子,以避免孩子突然衝過馬路\ 2.過馬路要牽孩子手腕、走在孩子的左側\ 3.教導孩子正確的過馬路步驟

兒童「穿越路口」,要注意:\ 1. 穿越路口退後3步停等\ 2. 綠燈後,左看右看無闖紅燈車,舉手並走行穿線\ 3. 時時注意轉彎車

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二)

順道提醒同學,安全駕駛的同時,也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手段。切記[遵守交通規則],還有[佩戴安全帽並繫上帽帶],最後還有[不可飆車,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只要遵守以上幾點注意事項,你就可以稱做安全駕駛拉!

一、設備(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9條)

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二、裝載(道安規則122條)

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1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三、行駛(道安規則124條)

  1. 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 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 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再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馬路。

四、交岔路口行進或轉彎(道安規則125條)

  1. 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2. 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五、停車(道安規則131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放。

自行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或行駛快車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到600元不等罰鍰。另外,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違規會遭罰三百至六百元;而自行車也不能酒後騎車,但此部分目前並無具體罰則,未來會擬訂具體罰則。

2021防止酒駕宣導

酒駕法規修法過程

▪1996年:罰鍰提高至6000元~12000元,吐氣酒精濃度0.25 mg/L不得駕車

▪1999年:始有刑事上責任,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以吐氣酒精濃度0.55 mg/L作為移送標準)

▪2007年: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2011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致人於死者,處3年~10年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1年~7年有期徒刑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酒精濃度0.15 mg/L不得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 mg/L為刑事上標準)2.酒駕法規新法(2019)

酒駕法規新法(2019)

▪行政上:

【初犯】機車:1.5萬元至9萬元/汽車:3萬元至12萬元

【第2次】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

【第3次】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

(新增酒精鎖、強制治療與連坐法等規定)

標準

1.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L

2.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

▪刑事上: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1年~7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3年~10年有期徒刑

於5年內再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3年~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準

1.不能安全駕駛

2.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

▪連坐處罰:

汽機車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則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受罰,處罰金額從600至3000元不等

免受罰乘客

但未滿18歲、年滿70歲、有心智障礙及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則可免罰。

▪懲罰性賠償

運輸業司機工作時違反酒駕或拒檢(測)而導致他人受損害:

法院可依被害人要求,視受傷害程度,判決汽車運輸業者賠償損害額3倍以下的賠償金

免責條款

汽車運輸業者已盡到監督受雇司機之責任,則不負賠償責任

如何有效避免酒駕

▪酒後代駕:已有多家計程車業者推出服務,可利用電話預約、現場排班或以 7-11 ibon 系統預約等方式聯絡

▪指定駕駛:喝酒前應擇定一位不喝酒的駕駛負責最後開車載大家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

由上表統計人數表來看,可以看出酒駕案件和死傷人數有逐年減少的趨勢,這是社會大眾所樂見的,可見得歷年的修法加重罰刑視有成效的;但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防止及預防酒駕跟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關係,隨時警惕自己和身邊的親朋好友,才能朝向「酒駕零容忍,力拼零死傷」。

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5920

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1906241853507

https://td.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93B18A948FB038&s=A71928F9B4DB521B

▪https://168.motc.gov.tw/Dui

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ㄧ)

以下為18~25歲機車駕駛人前五大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因18~25歲多為大專院校學生,由前述分析可知此年齡層機車駕駛人對路權觀念、安全駕駛觀念及速度管理認知不足。

2021生命教育課堂講座

▪時間:110年4月7日

▪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協會

▪講師:林育琳先生

▪參加人次:70人

▪自身經歷

▪心境轉變

▪協會介紹

▪交通安全宣導

▪Q&A

同學心得分享:

▪體認脊髓損傷者生活中的不便

▪了解脊髓損傷者重返社會的心路歷程

▪時時留意交通安全,不存僥倖之心

▪留意細節,保護自己及他人

▪凡事小心謹慎為上,不是每次意外都有機會重來

  1. 2021交通事故案例
  2. 交通法規概述
  3. 「騎車上駕訓、安全不靠運」影片
  4. 107年本校機車停車場胎紋安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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