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公告-【出國短期研究】臺灣–比利時–荷蘭學生交流補助計畫開放申請(截止日:2026年4月20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Source**: https://oia.nycu.edu.tw/oia/ch/app/data/view?module=nycu0006&id=335&serno=2bfbc1ad-569d-4177-afdc-fa98ccd37c6d
**Parent**: https://oia.nycu.edu.tw/oia/ch/app/data/list?module=nycu0006&id=335
- 更新日期:115-03-06
- 發布單位:國際合作組
【出國短期研究】臺灣–比利時–荷蘭學生交流補助計畫開放申請(截止日:2026年4月20日)
為促進臺灣與比利時及荷蘭高等教育機構之學術合作與人才培育,深化跨國研究與教學交流,特推動「臺灣–比利時–荷蘭學生交流補助計畫」。本計畫透過經費補助方式,支持臺灣學生赴比利時及荷蘭進行實習及研修,並鼓勵比利時及荷蘭學生來臺交流,以強化雙向學術連結並拓展長期合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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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
本計畫補助臺灣、比利時及荷蘭之大學在學學生,依交流方向區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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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學生赴比利時/荷蘭交流
1. 身分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為臺灣合作學校之在學學生
2. 適用學制
- 學士、碩士、博士(依交流類型規定)
3. 臺灣合作學校
- 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醫學大學。
二、補助類型\
本計畫補助以下兩種類型:
1. 研究蹲點/實驗室實習(Research / Laboratory-based Internship)
2. 短期課程(Short-term Programs)※短期課程不包含交換學生計畫;若學生於交換計畫前後另行參與短期課程,該課程仍可申請補助。
三、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止**
四、補助內容與申請規定\
(一)臺灣學生赴比利時及荷蘭
1. 研究蹲點/實驗室實習
- 申請對象:碩士生、博士生
- 研究期間:至少 1 個月,最長補助 6 個月
- 補助內容:
- 來回經濟艙機票
- 海外生活費
- 每人補助上限 新臺幣35萬元
- 研究領域
- 基礎科學(物理、化學、生物醫學、醫學等)
- 社會科學、人文藝術、建築與設計、永續經營
- 其他具明確研究連結之領域
-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含實習/研究計畫)](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GMRnpWlkFwoNyoQkhTCU2Nvs107M0VDPWTJyTASbypHlxUg/viewform "申請表(含實習/研究計畫)")
2. 接待單位或指導教師同意函
3. 原學校指導教授推薦信
4. 在學證明
5. 經費需求說明
**※申請者需自行尋找接待單位,可透過:**
-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合作單位](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NkgQ_0gRsI6XBnO-d6lBIWB_lYdBd0RF/edit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合作單位")
- 指導教授既有國際合作對象
- 比利時/荷蘭大學或研究機構
2. 短期課程
- 申請對象:學士生、碩士生
- 課程期間:至少 2 週,最長補助 2 個月
- 補助內容:
- 來回經濟艙機票
- 海外生活費
- 每人補助上限 新臺幣15萬元
-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含課程或學習計畫)](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vyM_PuiqpgKHeFIPrwV1s3IMRMg1J5gE42pws09uTg2s7dw/viewform "申請表(含課程或學習計畫)")
2. 課程錄取或報名成功文件
3. 在學證明
4. 經費需求說明
**※課程來源可為:**
- [計畫辦公室提供之課程](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jLNAKHc81nLG5Vk63vQLjSYtnLyWIohNmShekk5NXwU/edit?tab=t.0 "計畫辦公室提供之課程")
- 比利時或荷蘭合法登記之大學或高教機構課程
- NYCU在校生亦可參考[此連結](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bJnkOdFNnoW79KvEieDeheMK51VWOzeRcrlh-8iMkRU/edit?gid=406993692#gid=406993692 "此連結")尋找比利時、荷蘭合法登記之大學或高教機構課程;注意,若申請姊妹校短期課程請follow **[陽明交大的短期課程公告](https://www.nycu.edu.tw/oia/ch/app/data/view?module=nycu0006&id=715&serno=ab7c7862-6ea2-4080-919a-8e6e939adb97 "陽明交大的短期課程公告")**的流程及方式。
五、審查原則
- 計畫內容之具體性與可執行性
- 研究或課程與接待單位之契合度
- 未來學術合作與交流發展潛力
六、聯絡資訊
- 國立中山大學 國際事務處
- 聯絡人:楊郁蓉 小姐(Grace Yang)
- Email:tbngrant@gmail.com
- 電話:07-525-2000 分機 2645
七、注意事項
- 獲補助者須遵守相關國家及接待學校之法規。
- 臺灣學生須依規定辦理經費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
- 若未依核定計畫出國或未完成計畫,須依規定繳回補助款。
- 主辦單位保留計畫調整及最終核定權。
***\*\*國際處代為轉發此訊息,欲報名此計畫請直接聯絡中山大學楊小姐。\
\*\*[中山大學台比荷補助計畫網頁](https://tbn.nsysu.edu.tw/p/412-1116-27604.php?Lang=zh-tw "中山大學台比荷補助計畫網頁")***
詳細內容
- 聯絡人:
[ 李冠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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