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年華僑協會總會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大學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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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修正日期:114-09-12
- 更新日期:114-09-12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114年華僑協會總會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大學部)
一、申請資格:\ (1) 二年級至四年級之僑生,113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九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或以特殊技能申請者,需檢附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2) 113學年度未享有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助學金等。\ \ 二、補助原則:\ (1) 員額一名,獎學金3萬元\ (2) 受獎生須出席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將註銷獎勵;頒獎典禮於11月23日(日)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 \ 三、申請資料:\ (1) 完成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Bqfv3WDAmKLarqB66\ (2)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表\ (3) 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百分制,可至「註冊組網頁-法規處」查詢核對績),操行成績單(可至生輔組網頁申請)\ (4) 特殊技能申請者,需檢附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5) 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護照及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 (6) 學生證影本\ (7) 本年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之切結書\ (8) 本學期在學證明或本學期已繳學雜費之收據影本\ \ 四、申請截止:\ 114年9月30日(二)16時前,繳交至陽明校區-國際處、光復校區-行政大樓境外二組 郭先生,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 \ 為廣泛照顧僑生,申請人應檢附114學年度未獲得其他公費貨獎助學金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該會及取消資格並追回發出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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